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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动态

峥嵘岁月 | “八二宪法”

发布时间:2021-10-19 23:26:45 浏览次数:


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根据形势与任务的发展需要,修改宪法的工作被提上了日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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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中共中央的建议: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宪法。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纠正了1978年宪法中存在的缺点,增加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宪法的内容更加完备。它的通过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人大代表投票通过“新宪法”


影响

“八二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的设计和职责等重大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982年宪法还在结构上做出了一个重大的调整,就是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章调到国家机构一章的前面,这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新宪法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是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宪法。它的出现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意义重大。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从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到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共同纲领》;从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制定到1982年宪法的颁行,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宪法与时俱进,不断回应人民对宪法的期待。2018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一百年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奋斗的历史与宪法的历史紧密相连,带领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是我们党历史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制度与实践创新。特别是抗击疫情中中国宪法所体现的制度优势向世界充分彰显了宪法的人民性与时代性,在建党百年的光辉历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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