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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面向教师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 11:24:0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教务〔2018〕88号),学校组织了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共评选出24个校级建设项目(见附件1)。项目类别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资源共享课、协同育人平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特色专业。

二、建设要求

      (一)请各项目按计划完成《申报书》中的建设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重要事项(如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项目延期等)的,需填写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须建设网站,该2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同时检查网站平台的建设情况。
      
1.精品资源共享课。近年国家和广东省教育厅大力推动精品课程转型升级,鼓励MOOC、SPOC、微课群等形式的课程建设。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参考精品课程转型升级方向实施课程建设,争取达到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为今后立项建设成省级精品课程奠定基础。各课程须建设课程教学平台(网站),并在课程平台上传视频及有关学习资料,使学员可通过平台实现自主学习,达到资源共享目标。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建设,为争取今后立项建设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奠定基础。

三、项目论证

       请项目负责人基于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任务书》(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已规范部分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名称的命名格式(见附件4),已有规定的请参照标准格式填写名称;未有规定的,沿用附件1的项目名称。
       
       请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对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措施、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论证。论证的方式由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定夺。

四、配套经费与考核

      (一)立项项目建设经费由校级配套经费和院系配套经费组成。请各院系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二)本次立项项目均为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各项目按计划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后,正式公布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项目所在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一式三份交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zdnfjwb@163.com。
 
    附件:1. 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任务书
               4.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命名标准格式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10月29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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