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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面向学生通知】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3:30:49 浏览次数:

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来源: 教务与科研部 发布日期: 2020-09-11 12:21:54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定于9月14日开始,现将本次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校已注册学籍学生。

二、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重修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课程的报名时间为9月14日16:00-9月23日17:00;

第二阶段:重修2020级学生课程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11:00-10月14日17:00。

三、报名方法

学生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新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如无法在系统进行报名的课程,学生须在重修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请见附件2)交到开课单位进行重修报名。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在进行报名之前认真通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因个人报名失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的课程(包括已通过考核和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在学生本学期的可选学分上限内学生本学期符合重考条件的课程系统自动进入重考名单,学生如需报名重修此类课程,可自行在系统取消重考后再进行重修报名。

同一门课程重修和重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见附件3。

注:学生重修课程需交学分学费。

2.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3.重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报名本次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一次重修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二)各开课单位按要求审批、录入和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按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

(三)重修名单的汇总和系统录入要求

学生的重修报名名单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为学生在系统自行报名成功的,名单根据报名自动进入教学班;

第二种为学生在系统报名后,因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人数上限需要开课单位审批的,开课单位可对名单进行审批:同意申请(含同意加入该教学班和调整到其他教学班)、不同意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4),学生名单根据审批结果进入相应的教学班。

第三种为学生无法实现在系统报名的,由学生交申请表到开课单位报名。第一阶段的报名名单开课单位须在9月25日17:00前手动添加进系统,第二阶段的报名名单开课单位须在10月16日17:00前手动添加进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

学生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应的开课单位;若对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信息化建设中心。

附件:1.学生线上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端)    提取码:g2e5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    提取码:u4fq

3.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    提取码:iw9t

4.重修报名操作指南(管理端)    提取码:k8ui

5.各教学单位与信息化建设中心联系方式    提取码:gbym

教务部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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