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商学院 >  商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跟班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05:34:00 浏览次数: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3级跟班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相关工作要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不跟班重修考试成绩报送工作已完成,成绩及格学生的名单详见附件一。因部分学生成绩不及格或旷考,须跟班重修,但本学期跟班重修报名时间已截止,现对2013级学生重新开放跟班重修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3级学生。

 
二、报名时间  
 
3月14日15:30至3月17日17:00。

 
三、报名方法  
 
本次重修不开设网上报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开课单位进行登记报名。

 
四、报名要求  
 
1、重修课程范围  
 
在本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不跟班重修考试中成绩不合格或旷考的学生,可报名重修,但重修课程必须是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2.专业课重修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课程代码与开课单位之间的关系详见附件四),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3.重修方式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非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学生应参加非重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报名冲突的重修课程。
 
4.报名信息核对  
 
各开课单位按要求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按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五、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之前,务必查询个人成绩以及全院课程总表,以确定准确的重修课程。
 
2.报名重修的学生必须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开课单位进行重修报名。
 
3.重修报名结束后,各开课单位需汇总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见附件三),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交教务与科研部蓝婵婷老师处存档。

 
六、重修成绩处理  
 
1.如跟班重修成绩合格且能够在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前提交,则学生正常参加毕业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发放相应的证书。
 
2.如跟班重修成绩合格但无法在毕业资格审核结束前提交,则安排在下学期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发放相应的证书,证书时间按实际发放时间计。
 
3.如无法参加跟班重修或跟班重修成绩不合格,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可以自下学期起参加往届生复读。
 
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到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咨询。
 
 
 
 
3.重修报名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3月15日  
 
 
 
   请13级各班学委务必通知到本班学生,请需要参加13级跟班重修的同学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8-106张兰芳老师处报名,请报名的同学务必填写提交《南方学院报名重修申请表》。已经在3月1日—7日那次重修中报名重修的13级学生就不用再次报名了。现将重修申请表、代码表和上学期重修通过学生名单上传,请需报重修的13级同学查询。  
 
 
    •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
      广州南方学院8教106室

    • 联系电话
      020-61787329 教务办公室 简主任
      020-61787833 行政办公室 聂主任
      020-61787453 学生工作办公室 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