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发展对象工作的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按照党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具体办法,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由商学院党总支各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由商学院党委审批,现对拟确定刘和悦等37名同学为2022年秋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凡对以下名单中的同志成为发展对象有异议者,请在2022年10月15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商学院党总支反映,书面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20-61784793
联系人:韩露
商学院党总支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