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推优”工作,经过团支部推荐,商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由商学院党委审批系分团委审核,拟确定入党申请人刘紫彤等68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凡对以上同志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异议者,请在2023年10月18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商学院党总支反映,书面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20-61784793
联系人:韩露
商学院党总支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