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学院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规范全日制本科生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使学生通过实习更好地了解 社会,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 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意识、劳动观点,结 合商学院教育教学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法,本办法自 2020 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一条 实习学分管理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教学安排,我院实习学分共 3 分,为必修学分。
第二条 实习内容与规定
一、实习时间:一般为第七学期的 11 月中旬至第八学期的 3 月中旬期间, 具体以该学年工作通知为准。
二、实习时长:不得少于 3 个月。
三、学生实习单位的选择形式
实习形式主要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集中实习:指由学院(系)统一组织并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
分散实习:指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和对实习单位 的要求,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毕业实习。我院学生实习主要以分散实习为主。
四、实习要求
(一)课程目标
1、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具有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的经历。【6-1】
2、了解实习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实践中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规。 【8-3】
3、具备与实习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协作开展工作的能力。【9-1】
4、通过撰写实习手册及工作中的交流沟通,培养学生文字与口头表达的能力。 【10-1】
5、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培养学生沟通交流的能力。【10-1】
6、在毕业实习过程中,了解实习工作岗位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使学生能针对 个人或职业发展的需求,具有自我完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12-2】
(二)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明确本课程知识与能力重点符合标 准哪几条毕业要求指标点)
毕业要求
指标点
课程目标
6、专业学习理论知 识与社会
6-1 具有专业学习理论知识和社会实 践的经历。
教学目标 1
8、职业规范
8-3 了解职业性质和责任,在实习实践
中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 法律意识。
教学目标 2
9、个人和团队
9-1 能主动与其他学科的成员合作开 展工作。
教学目标 3
10、沟通
10-1 具有阅读和理解专业文献(包括
外文文献)的能力,能够通过书面或 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够就相 关领域的话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 进行沟通交流(包括外语交流)。
教学目标 4
10、沟通
教学目标 5
12、终身学习
12-2 能针对个人或职业发展的需求,
具有自我完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潜 力。
教学目标 6
(三)实习步骤
1、学生外出实习前必须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指导老师需严格按照 《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工作方案》(附件 1)给予学生全程指导。
2、学生与企业达成实习意向后,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 州南方学院毕业实习(分散)申请表》(附件 2),接受家长及学院的管理和检 查。
3 、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的实习协议,约 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实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问 题,应当约定争议处理方式,避免纠纷发生之后实习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协 议中必须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角度,规范 安全防患、责任保险以及事故处理,强调实习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问题。
3 、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和所在实习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实习纪律或实习单位劳动 纪律的,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 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课程学分重修,不得参加毕业综合成绩鉴定。
4 、实习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校内老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发生 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每月完成 1 篇实习月志。
5 、学生实习期被企业录用应及时向辅导员反馈。
6 、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完成所有的实习资料,纸质版提交实习指导老师。
五、学生办理实习流程
确定实习指导老师→召开实习指导老师专题会议→实习指导老师与学生召 开动员大会→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填写附件《广州南方学院毕业实习(分散)申 请表》→指导老师、学院、管理部门批准→学生外出实习→指导老师巡查填写《实 习巡查记录表》→实习期间每月 1 篇实习心得(每月一篇,手写,不少于 500 字) →实习结束后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3)所有内容→提交实习资料→ 指导老师批阅→成绩录入→提交资料归档→实习总结。
六、学生实习成绩考核
(一)实习考核方式
本门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二)实习考核要求
学生实习成绩分免修实习和必修实习两类给予成绩。
1 、免修学生实习成绩:根据粤教工委办函〔2020〕4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 做好 2020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退伍士兵本人提出申请,二 级学院审批通过,可免参加实习。退伍士兵毕业实习课程评分执行以下标准:基 础综合评价成绩为 85 分,参军入伍期间获得三等功,可加 5 分/次;获得二等功, 可加 10 分/次;获得一等功,可加 15 分。同时给予该门课程相应学分。
2、必修实习学生实习考核总体要求:
(1)学生必须按教学大纲规定时间参加实习。
(2)系统中成绩录入按照五级制设置,由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 组成;平时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定,指导老师根据出勤、实习态度和职业素养评定 出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指 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提交的《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的鉴定 意见等综合评定出实习期末成绩。
(3)实习总评成绩如果不及格必须重修,重修实习的一切费用自理。
3、学生实习期末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90 分—100 分)
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工作认真踏实、无差错事故,有实习笔记,表现突 出,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优秀;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优秀;按规定按时完成 实习手册,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2) 良好(80 分—89 分)
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工作认真踏实、无差错事故,有实习笔记,表现良 好,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良好;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良好;按规定按时完成 实习手册,内容充足、结构完整、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3) 中等(70 分—79 分)
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有实习笔记,表现中等,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中 等;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中等;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手册,内容具体、结构完 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4)及格(60 分—69 分)
实习期间遵守实习纪律,有实习笔记,表现一般,实习单位书面评定意见一 般;指导教师反映业务情况一般;按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手册,内容比较具体、结 构相对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5)不及格(59 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① 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② 未按规定完成实习手册;
③ 实习手册抄袭雷同率达到 50%以上;
④ 书面评定意见无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或评定不合格者;
⑤ 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三)实习成绩构成
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 ”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即由 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平时成绩占 50%+期末成绩 50%。
1.评分体系
①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50%):包含以下几方面:
出勤占平时成绩的40%:出勤满分为 40 分,包括按时出席指导老师召开 的会议,按时完成指导老师布置表格填写等任务,按时提交材料,缺勤一次扣 4 分,缺勤累计满 4 次得 0 分。
实习态度占平时成绩的40%:满分 40 分,包括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 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实习、并能积极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等。
实习职业素养占平时成绩的 20%:包括实习过程中协作能力、沟通能力 职业涵养等职业素养。
② 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 50%):满分 40 分,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提 交的《学生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等综合评定出实习期末成绩。
2.评分标准与考核要求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及考核要求
分数或等级
平时成绩(占
总成绩的 50%)
出勤 40 分:出勤满分为 40 分,包括按时出席指 导老师召开的会议,按时完成指导老师布置表格 填写等任务,按时提交材料,缺勤一次扣 2 分, 缺勤累计满 4 次得 0 分
40 分
实习态度 40 分:满分 40 分,包括实习态度端正、 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实习、并能积极主 动与指导老师沟通等。
40 分
实习职业素养 20 分:包括实习过程中协作能力、 沟通能力职业涵养等职业素养。
20 分
期末成绩(占
总成绩的 50%)
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提交的《学生毕业实习 手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等综合评定出实习 期末成绩。
五级制
商学院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件1: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工作方案
附件2:广州南方学院毕业实习(分散) 申请表
附件3:毕业实习手册
附件4:实习巡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