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院系团委审核,综合审查并组织评议后一致同意,拟推荐以下个人参与评选,现面向全院公示。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潘晓晴
对于推优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与共青团广州南方学院商学院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
联系方式:15521009741(孙老师)
共青团广州南方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