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兴强
副组长:史卫 钟肖英 张玉冰
成员:田丽 高凯 林鸿文 王秀梅 聂聪 简明 李葡阳 谭筱琦 陆正祥 胡敬成 韩露 梁越 石佳仪 刘梦梦 张燕 刘硕 林苏榕 王家美 孙思逸 学生代表
秘书:刘梦梦(兼)
主要职责:负责确认学生违纪处分事实及下发违纪告知书和决定书,处理学生对告知书存在异议的申诉,开展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的答辩工作,对学生的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存档。
特此通知。 商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