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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学生通知】教务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0 作者: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实施办法》,现就上学期学生评教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方式

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均采取纸质评教方式。

二、评教安排

(一)上学期沿用以往学期的评教卡(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评教工作需要领取评教卡及配套卡袋。

(二)由于课表数据调整,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课程信息请参考《各院系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拆班前课表》(见附件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体育课课表信息》(见附件5),并按照《评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规范评教。

(三)各教学单位在所有课程评教完成后,于2020年10月12日之前将评教卡和《学生评教汇总表》(见附件3)交回教务部综合管理科(A1-212),《学生评教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hangt2@nfu.edu.cn。

(四)教务部做好评教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二、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认真阅读“评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2),引导学生规范评教,提高评教卡填涂质量,保证正常有效读卡。

(二)为加强学生评教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学生评教卡填涂结束后,立即装袋密封,任何人不得对评教卡进行重新填涂、删除、更改,并请任课教师在评教袋密封条处签名。任课教师不得负责本人授课班级的评教组织工作。

(三)因学生评教结果关系教师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关系重大,原则上所有上学期讲授的课程都参与评教。其中,毕业论文指导课、自主学习课不参与评教;如有2名教师合作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学班,教学单位应分别发放2位教师的评教卡依次进行评教,并分开装袋;3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评教,如参与,应分别对每位教师进行评教。

(四)评教结束后,负责评教的工作人员应整理清点评教卡,避免出现漏评、漏装、误装现象,确保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学生评教卡 提取码:4hss

2.评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提取码:cpw7

3.学生评教汇总表

4.各教学单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拆班前课表(除体育教学中心) 提取码:g69j

5.体育教学中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信息 提取码:ey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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