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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学生通知】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0 作者: 阅读:

各院系: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中大南方教研〔2020〕160号)(请见附件1)第三章的基本要求,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0-2021学年辅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

学生可申请的辅修类型包括辅修课程、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辅修课程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30学分,可取得辅修证明书;辅修专业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50学分,可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辅修专业学位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60学分(医学75个学分),可发给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条件

1.2017-2019年入学的在读学生,且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1.5。

2.身体素质要求符合拟辅修专业招生条件。

3.选择辅修专业学位类型的学生,其必主修专业必须与辅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请参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表》(请见附件2)。

4.开设辅修的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可在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申请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报教务部核准后实施。

三、申请程序

学生可申请修读的专业,参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2021学年各院系接收辅修学生计划汇总表》(请见附件3)。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

9月10日至9月14日,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辅修申请表》(请见附件4)交至本人所在院系办公室。

2.所在院系审核

9月15日前,各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辅修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将并为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具成绩单。学生的辅修申请表连同成绩单一并送至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所在院系。

3.接收院系审核

9月16日前,各接收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拟接收学生信息填写《各院系2020-2021学年拟接收辅修学生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5),将加盖系章的汇总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部。

4.教务部审核并公布名单

教务部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8日前公布本次申请辅修通过名单。

四、辅修缴费及辅修选课

1.缴纳辅修的专业学费

辅修专业学费按修读专业所在入学年份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收费。学生如未能在财务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则无法进入选课阶段。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费者经辅修院系负责人批准,允许其延迟两周缴费。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辅修的修读资格。

2.辅修课程选定

开学第二周内,学生根据本人课表,在辅修院系教学秘书的协助下选定辅修修读课程,填写辅修课程申请表交财务确认已缴纳辅修专业学费后交由辅修院系审批并录入教务系统。

3.课程学习

第三周起学生必须按照选定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4.缴纳学分学费

学生按财务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辅修学分学费,否则已选课程将会被默认为弃选课程。

5.辅修退出

如学生辅修有困难,可由学生本人申请放弃修读,经学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的负责人批准,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退出,所缴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提取码:3vf5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位门类一览表 提取码:dpy9

3.2020-2021学年各院系接收辅修学生计划汇总表 提取码:h3ix

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申请表 提取码:tthy

5.2020-2021学年各院系拟接收辅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提取码:2wif

教务部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1787309 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2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广州南方学院8教

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 聂主任 020-61787833 

学生工作办公室 韩主任 020-61784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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