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
商学院拟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代表与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产生和人数
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代表,推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不足1人的推1人)。
二、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共青团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2、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基础好,在集体里具备代表性。
请各支部、班级在2017年5月25日前召开会议,推选出代表,并将名单报给辅导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代表名单将由商学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收集,同时报辅导员知晓,并由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审议;
2.代表名单会在商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3.与会代表推选工作咨询,请联系筹委会工作人员:
罗裕成,18819473652
佟峰林,18819464591
商学院团委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