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14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请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安排表),部分课程因上课班级人数较多,已按照教学班为单位将学生分配在不同的考场(具体见附件2)。
二、请各教学单位自行下载考试安排表并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前完成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各院系务必于6月26日(周一)前将本单位的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要求学生务必认真查看考试安排表上的考试安排,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课程考试。
三、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好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并在6月29日(周四)17:00前将监考和巡考人员安排表(电子版)发到邮箱: 648486339@qq.com。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只能由我院专兼职教师或行政人员担任。
四、各教学单位应提醒教师和监考人员注意,教师在考试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考试重点的行为将认定为教学差错,泄露试题将认定为教学事故;监考人员未按规定准时到达考场或管理考场秩序的行为将认定为教学差错,情节严重者将认定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期间教务与科研部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工作,主要巡查内容包括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到位情况等,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任何违规违纪的情况,一律按学院相关规定做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认定。
联系人:顾二权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1787503
备注:
商学院考试安排的几点补充说明:
1.因7月10日上午《海关实务》考试冲突,已调整到7月10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8教307;
2.如重修补修出现考试时间冲突,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缓考申请(附件4),否则视为缺考,缓考将于下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进行,具体留意通知。
3.商学院所开设的课程中,重修补修的同学原则上是跟着跟班上课的班级考试,附件3中已经将重修补修的同学考场单独整理列出,请相关同学自行下载查看,如有错漏,请于6月26日下午5点前到办公室8-106核查。
联系人:肖逢连
办公地点:8-106
联系电话:61787342
商学院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课程分班考试的学生名单;
3、商学院-2016-2017-2期末考试重补修学生名单及考场;
4、学生缓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