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2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及类别
我校限额推荐申报5个项目。可申报的项目类别有:在线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特色专业、重点专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学校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已经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来,负责人主持有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三)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四)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五)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除外);
(六)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七)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程序
(一)根据申报条件,现整理了《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1),供各教学单位参考。
(二)请各教学单位对照附件2中的《2018年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围绕学院“第二个三年出特色”的目标,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认真规划设计,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
(三)学校组织评审并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公布立项结果。
(四)对于报送省教育厅的项目,需要在9月28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jc.scnu.edu.cn)完成网上填报资料并上传相关文件材料。
(五)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集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gjc.scnu.edu.cn/CCenter/MoreFileMan?id=22,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17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dnfjwb@163.com。
附件: 1.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 项目建设任务书
4.2018 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