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落实《学生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评议、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核,现就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对于测评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与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20-61784793
广州南方学院商学院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