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与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审核复查,现就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为公平、合理、透明地分配资助资源,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院系、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公示文件仅为学院初步认定结果(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最终认定结果请认准学校公示文件。

对于个人信息有误者,请在公示期间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公示期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20-61784793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