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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部关于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作者: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1年。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三)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不超过3年。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资助

(一)学校拟立项建设约90项校级大创项目,并从中遴选30项作为省级建设项目,10项作为国家级建设项目。实际立项数额根据整体申报情况进行调整,省级、国家级项目最终立项建设名单以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立项公布文件为准。

(二)经费资助:学校资助数额待定,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参考以下要求填写:

国家级项目: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20000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100000元/项。

省级项目: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10000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50000元/项。

校级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1000元/项;

创业训练项目:≤1500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2000元/项。

为保障项目建设的持续性,其中申报国家级、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的各项目团队须自筹经费(指除财政下拨专项、学校资助外的由项目团队自筹的其他来源的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请各院系做好谋划,梳理各院系在建的及未来拟建设的学科、专业、质量工程、教改、教学成果培育等项目,扶持培育本院系的学生创新创业类重点建设和特色建设项目,凸显人才培养成效,为冲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三创”赛、电子设计大赛、工业设计大赛、广告设计大赛等具有含金量的创新创业竞赛及学科竞赛获优质奖项做准备,做好学生双创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同时对本院系学生项目配套相应建设资源。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原则上为我校2018-2020年入学的学生(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主持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限1项,校级项目不超过3项;

2.申请者需保证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3.创新类项目可以个人或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创业类项目必须以团队为单位申报。以团队为单位申报的项目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合作申报;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二)项目指导教师

大创项目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各院系配备。所有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指导老师且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1.校内指导教师

国家级、省级项目校内指导老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学科背景与其指导的大创项目相关。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大创项目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丰富的指导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导师

创业实践类的项目除配备学校指导教师外,还应至少配备1名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高级咨询师、投资经理、曾经成功创办过企业或正在创办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历的人员。

(三)立项优先支持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在建的,或拟立项建设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重点学科、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等省级及以上项目紧密相关的,能支撑专业建设、教学教研类项目建设成果的项目;

3.优先支持各院系的重点建设、特色建设项目;

4.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含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5.优先支持项目团队自筹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6.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7.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8.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报者即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申报、项目团队的组建、项目过程的管理等直至项目通过验收。申请者应详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按项目类别填写《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中的对应申报书,以及《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

申报者在6月1日前将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了导师推荐意见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一份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申报者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办公室。

(二)教学单位院(系)初选

1.审核申报资格

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要求对申报团队进行审核,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予推荐。

2.遴选与推荐

各院系自行邀请专家(教师或企业专业人士等)参照《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附件5)对本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遴选,遴选形式不限,并择优向学校推荐定额项目。各院系推荐名额根据各院系大创项目往年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总体情况、学生数及各院系学科专业特点分配,详情见《各院系项目推荐额》(附件6)。

各院系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证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3.提交材料

各院系教学秘书在6月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后的附件4发送至邮箱qiusw@nf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部(联系人:邱斯玮,办公地点:行政楼A1-212室)。

(三)学校终审、推荐

1.专家评审

教务部汇总各教学单位大创项目申报书后于6月10日前组织专家组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择优立项校级项目,并从中推荐省级及国家级项目。拟立项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以及教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2.学校申报

学校于7月9日前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管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大创项目建设及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所有立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学校将集中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所有项目都须按时参加中检和结项验收,并提交检查材料至项目管理部门。

(二)结题要求

所有立项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时,须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跟项目建设内容紧密相关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高水平论文除外),且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发表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2.项目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指定目录的学科竞赛(见附件7《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一览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六、奖励措施

详见《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团队及指导老师奖励方案》(附件8)。

七、项目参加双创赛有关事项

鼓励新增立项的本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参加2021年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比赛打磨项目,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具体赛事活动请留意相关赛事通知。

鼓励与乡村振兴、脱贫扶贫、社区治理等主题紧密相关的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相关通知公告(校内赛通知即将发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分标准

6.各院系项目推荐额

7.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一览表

8.广州南方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团队及指导老师奖励方案

教务部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61784121)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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