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定于3月6日开始,现将本次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院学生。
二、报名时间
3月6日14:30至3月11日17:00。
三、报名方法
本次重修不开设网上报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开课单位进行重修报名。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在进行报名之前认真通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否则因个人报名失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的课程(包括已通过考核和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已修读且正常参加考试但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可申请重考(旷考、考试违纪、已重修过的课程不能申请重考)。
重修和重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重修与重考的区别与绩点计算方式见附件2。
注: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学生重修课程需交学分学费。
2、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3、重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报名本次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一次重修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二)各开课单位按要求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按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
(三)重修名单的汇总和系统录入要求
1、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学生重修名单的系统录入要求
2017年入学、2018年入学学生的重修名单均须录入教务系统进行学分收费。各开课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报名重修的名单录入新教务系统(重修名单录入方法另行通知)。
2、2015年入学、2016年入学学生的重修名单处理要求
2015年入学、2016年入学学生的重修名单不录入教务系统。各开课单位于3月18日前将重修报名的学生名单汇总(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的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交教务与科研部蓝老师处(邮箱454834610@qq.com,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联系电话:61787731)存档。
学生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到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咨询。
附件: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
2. 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
3. (2015-2016学生)重修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