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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 第二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作者: 阅读:

各位同学:

本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定于2月28日开始,现将本次重修、补修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需重修、补修商学院开设课程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重修:2月28日16:00-3月11日12:00

补修:2月28日13:00-3月11日12:00

三、报名方法

重修报名方法

原则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如确实无法在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学院重修、补修报名申请表》(请见附件3)交到8教106梁洁敏老师处进行重修报名(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补修报名方法

原则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如确实无法在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学院重修、补修报名申请表》(请见附件3)交到8教106梁洁敏老师处进行补修报名(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四、重修、补修报名要求

1.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的课程(包括已通过考核和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在学生本学期的可选学分上限内。学生如选择重修,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取消重考后再进行重修报名。

本学期同一门课程重修和重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学生本学期符合重考条件的课程教务管理系统默认为重考,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见附件4。

2.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3.重修报名情况

学生的重修报名名单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为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报名成功的,名单根据报名自动进入教学班;

第二种为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后,因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人数上限需要开课单位审批的,开课单位可对名单进行审批:同意申请(含同意加入该教学班和调整到其他教学班)、不同意申请,学生名单根据审批结果进入相应的教学班;

第三种为学生无法实现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的,由学生交申请表到开课单位报名。

学生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应的开课单位;若对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信息化建设中心。

4.需补修课程的学生可在补修期间内自行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因上课时间冲突或教学班人数已达上限无法选到课程的学生,需要在补修时间内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加选课程,加选课程的操作指南请见附件5。

5.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无欠缴学费的学生,经学生所在院系批准后,可以加修学分,但加修后当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得超过30学分。学生须在2月28日14:00-3月11日12:00间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加修学分上限的申请(操作指南请见附件6),学生所在院系批准同意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调整学生的学分上限,学生本学期可按调整后的学分上限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

6.重修、补修均需要交学分学费

五、课表查询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s://jw.nfu.edu.cn/jwtz/3a152b3f7c8742a882ceaf7ce03cd6ef.htm

六、重修、补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补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补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联系人:梁洁敏,办公电话:020-61787494,办公地点:8教-106)

商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附件1:重修重考操作手册.docx

附件2:退改补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商学院重修 补修申请表.docx

附件4:重修与重考绩点计算方式.docx

附件5:加课申请操作手册.docx

附件6:加修学分操作手册.docx

附件7:各教学单位与信息中心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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