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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广州南方学院课程及成绩管理规定》中选课制度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09 19:52:00 浏览次数:
       选课是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自主选课使学生可以设计自己的学业进程,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没有 按照规矩执行同样不成方圆。因此,为了让学生对选课制度有一个规范完整的认识,我们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学分制课程管理规定》中特别选取了关于选课的制度要求,结合学生选课时的常见问题,制定了本说明。希望学 生能够好好利用这些“规矩”,画好自己学业的“方圆”。  


 一、选课范围说明

学院向学生提供不同类型的课程,公开候选课程的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授课计划以及课时学分,学生应在 导师的指导下,在课程提供选择的范围内自主选择。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按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
必修课和指定的选修课为必须修读的课程,但学生可选择具体修读学期和教学班;其他选修课可由学生根据 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修读。

二、选课规则说明

(一)选课以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为基础,以专业课程计划为依据,以完成专业课程计划对各类课程学分 为基本要求。学生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每学期末按照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和自身的学习进度确定下一学期的学 习计划,选定下学期修读的课程。
(二)学生可以按照专业课程计划的进程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也可以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但不管是 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首先,学生选课需要遵从课程之间的关系,课程的关系包括:先修后续、同修和排斥。
(1)先修后续关系是指在两门或多门课程中,修完先修课程取得课程学分,才能够选修后续课程。
(2)同修关系是指多门课程应当在同一个学期修读,以保证课程知识的完整性,对于同修关系的课程,学生 应同时选择修读。
(3)排斥关系是指课程内容相同或相似,因知识内容过多重复,为避免学生学习知识的重复性,对于有排斥 关系的课程,学生只能选修其中的一门。
具体课程之间的关系学生可以在本指南第二部分课程篇中的课程简介里找到,每一门课程的简介都会注明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如果该门课程没有先修、同修或排斥的课程,也会在每类课程关系处注明无。
2. 其次,学生选课时需要遵守每学期选修学分的上下限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修读的各类课程学分上限由院系自主决定,选课前由院系报给教务与科研部备案。 (2)学生在校期间,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实习学期和最后一学期外,每学期修读的各类课程一般不得
低于 15 学分。
(3)学生在校期间,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50 以上且无欠缴学费,在导师指导下并经院系 负责人批准后,可加修 4 学分。加修学分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程序办理。
3. 最后,学生选课时需要遵守选课的操作程序要求。
学生的所有课程都需要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或退课操作,并且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确认手续,课程才能 够视为选课成功。一经选课成功的课程,计入选课学分数,学生需要按照课程要求参加正常的教学环节和考核, 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的成绩档案;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三、选课顺序说明

学生制订好个人学业计划,就可以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因为多数课程是同时在 教务管理系统上公布供学生选择的,为了保证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此建议学生先选择必须修读的课程,并 在此基础上,先选择开课班级少的课程。
具体建议选课顺序进行如下:
(一)建议政商研究院的学生按以下顺序选课:
1.特色课程;2.专业必修课;3.公共选修课。
(二)建议除政商研究院以外的各专业学生按以下顺序选课:
1.专业必修课;2.大学英语;3.思想政治类必修课和通识必修课、成长教育课;4.其他公共必修课;5.体育 课;6.专业选修课;8.公共选修课。
在此特别说明的是,以上选课顺序是我们根据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需要完成的学分要求,以保证大多数学 生每学期都能够选到最优数量的学分为目的,结合各类课程的教学班开设情况设置的。在实际选课操作中,如不 需要选取某顺序里的课程的计划,可跳过该顺序里的课程,选取下一顺序的课程。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情 况,不按此顺序选课,拟定其他适合自己的选课方案,但可能会出现某些课程因时间冲突无法选上的情况。

四、选课要求说明

以下对各类课程的选课要求做说明,个别需要详细说明的会采取举例的方式解释,但详细的选课要求请参见 本指南第二部分课程篇第 75 页到第 597 页人才培养方案:
1. 政商研究院课程。政商研究院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特色课,仅提供参加政商研究院学习项目的学生选择。
2. 专业方向课。学生在院系安排的时间里选择了专业方向后,方能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课程修读。
3. 专业必修课。学生申请以某个专业毕业,则需要完成拟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但学生可以 选择修读专业必修课的学期,条件允许的课程还可以选择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
4. 大学英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国语言文院系四个专业的学生免修“大学英语”,对于其他需要修读大学 英语的专业的学生来说,每个学期只能选修一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在学习期间只能选修一次,而且每个学期的课 程均是后一个学期课程的先修课。学生如错过某次选择修读大学英语的课程,则可能需要至少延后一年修读;如 错过两次选择修读大学英语的课程,则可能需要至少延后两年修读。
例如:王同学在学习期间的第 1 学期选到了大学英语(一)课程并且考核合格,那么他在第 2 学期就可以并 且只能选择大学英语(二)课程继续修读。如果他在第 2 学期没有选择大学英语(二)就需要等到第 4 学期才能 够选修,同时会影响到第 3 学期就不能够选择大学英语(三);如果大学英语(二)考核不合格,那么他必须在 重考或者重修大学英语(二)合格以后才能够选修大学英语(三),后续课程以此类推。
5. 思想政治类必修课和通识必修课。思想政治类必修课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以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学生在学习期间均必须修读;通识必修 课分为人文、社科、自然、交叉新学科四大模块课程,每个模块下设不同具体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修满 四个模块的学分,但每一模块中必须且只能选修一门课程。
例如:陈同学在学习期间的第 1 个学期选择了通识必修课中人文模块下的现代文明启示录课程,那么在后续 任何一个学期中,不能够再选择人文模块的任何一门课程。
6. 成长教育课。成长教育课是指《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创业基础(理论)》、《创业基础
(实践)》和《就业指导(理论、实践)》,学生在学习期间均必须修读。
7. 其他公共必修课。目前这类课程包括《计算机基础》、《大学人文基础》、《管理学基础》三门课程,且 对于不同专业来说修读要求也有不同。
(1)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所有专业、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所有专业以及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免修 计算机基础,只需要修读大学人文基础和管理学基础;
(2)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所有专业及商学院除电子商务专业外的其余专业的学生免修管理学基础,必须 修读计算机基础和大学人文基础;
(3)除以上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生则必须修读计算机基础、大学人文基础和管理学基础。
8. 体育课。体育课每个学期只能选修一门课程,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期可以重复选修。
例如:陈同学在第 1 个学期选择了体育课中的篮球课修读,可以在后续学期选择其他项目修读也可以继续选 择篮球课修读。
9. 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没有具体的课程要求,学生可以任意选择本专业内这一类型下的具体课程修读, 还可以选择修读学期、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学生具体最低修读学分数以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为准。
10. 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由通识选修课、学生选修其他院系的专业选修课以及学术报告型公选课三部分组
成,没有具体的课程要求但是有最低学分要求,学生具体最低修读学分数以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为准。

五、具体选课注意事项说明

(一)选课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第 1 学期的课程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安排,原则上不安排课程供学生选课。如有需要选修的课程,教务与科 研部会另行通知学生进行选课。新生军事理论课程结束前教务与科研部会公布第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本学期按 此课程表上课。
2. 第 2 学期及以后各学期课程在前一学期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给学生,由学生按规则自行选择,其内 容应包括课程名称、任课老师姓名和职称、课程接纳人数上限和下限、上课的时间地点及选课要求等。
选课前,学生应认真学习并充分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了解课程体系结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 认真查看已修、在修课程及学分情况,明确应修课程及学分数,充分了解课程开设情况和拟选课程内容、教学要 求及任课教师的情况,在教师指导下,制订本次选课方案。
每一类课程选课截止后,由教务与科研部组织各开课单位处理选课后出现的特殊情况:当学生因开课单位规 定的课程最大容量限制未选上该门课程的,由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课程容量或安排学生改选其他有余额的 课程;当学生因选择的课程达不到开课单位规定开课人数下限的,由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学班合并或取 消该课程并安排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选课全部结束后,由教务与科研部公布预开课结果,各教学单位通知教师和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的第一周按 此课程表开课和上课。
下学期开课后第 1、2 周的周一到周五允许学生试听后在教务系统退、改选,并对预选课程进行确认,未经确 认的课程学分不予承认,逾期不再受理。任课教师不得自行接受学生选课或退课。
下学期开课后第 2 周周六,学生退、改选后达不到开课单位规定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由课程开设单位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教学班合并或取消该课程并安排学生重选其他课程。
下学期开课后第 2 周周日,由教务与科研部公布正式开课结果。学生可通过网上查询,了解自己选课结果, 任课教师可直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获取学生选课名单,下学期开课后第 3 周开始按此选课名单上课、安排课程 考核和记载成绩。
(二)教学班人数上限和下限
课程教学班人数上限按各课程类别标准班人数要求进行限制,教学班人数下限由开课单位根据学院要求制定。 在选课阶段,开课单位可根据实际选课学生人数,对教学班人数未达下限的课程进行教学班合并或者取消,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三)选课的优先级
学生选课按照以下两个优先顺序
(1)按照选课成功时间先到先得;(2)高年级学生选课时间优先于低年级学生。
(四)选课的权限
因 2017 年入学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因此选课的权限也将以每学年学生的缴费情况作为权限开放的依据。 选课权限如下:
1. 每学年已经完成专业学费缴纳手续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正常参加选课各个环节,并按所选学分缴纳 相应的学分学费,未交学分学费的课程视为自愿弃选。
2. 每学年未能够完成专业学费缴纳但成功办理了缓交手续的学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参加选课各个环 节,并按所选学分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未交学分学费的课程视为自愿弃选。同时需要在缓交截止日期前缴清专 业学费,否则所选的课程学分失效,不允许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予承认。
3. 每学年未能够完成学费缴纳且未成功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选课。如能够缴清欠费,可允许参加 后续的选课。在学分制教育模式中,选课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这一环节中,又因为在这种教育模式下选择的自由度,衍生出许多的不确定因素,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选课结果甚至学业修读结果。因此,我们在此再次建议学生,详细认真的阅读本指南,熟悉本指南,并且在实际的选课过程中,充分利用本指南里提供的各方面信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主动寻求导师提供专业的指导,选好每一门课,学好每一门课,为自己学业每一步的前进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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